永委办发〔2008〕199号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我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04-2008年永嘉县人才发展行动纲要>2008年度实施意见》(永委办发〔2008〕81号)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拔第二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素质好、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出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更多的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为我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选拔范围
在我县农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经营、技术推广、技能应用等工作的本县户籍劳动者。主要包括农民技师、种植能手、养殖能手、捕捞能手、加工能手、“农家乐”经营者、农业龙头企业领办者或技术骨干、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医疗卫生人员、工艺文艺人员、科技信息服务人员、各类能工巧匠等。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退离休人员)、县第六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列入本轮选拔范围。
三、选拔条件
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对象:
(一)从事农业第一线科技或信息服务工作,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做出较大贡献,得到同行和群众公认,并获得县级以上(含)奖励的;
(二)从事种植、养殖业生产,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好,起到经济带动和科技示范推动作用的;
(三)从事农产品加工生产或经营,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本县有较大影响的;
(四)从事民间工艺、文艺等活动,技艺精湛,能促进地方传统工艺、文艺的继承或产业化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
(五)从事医疗卫生活动,医术具有一技之长,在本县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六)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以上奖励、荣誉以及取得的成果、成绩、效益的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四、选拔名额分配
县第二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名额为30名左右,分种植、养殖、加工(经营)、文艺(工艺)、医疗卫生5个类别进行,所报类别不在此类别范围内的,归入相近类别。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根据各类别推荐上报初审合格人员的比例,确定各类别选拔名额;
2、坚持评选的广泛性,每个类别原则上不少于3个名额。
五、选拔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拔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广大农村实用人才踊跃报名,参与选拔。
(二)推荐。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行公开举荐,确保推荐工作到位。被推荐人需认真填写《永嘉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交有关材料,根据从业属地原则于2008年11月28日前上报所在地乡(镇)党委。
上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式七份):
1、《永嘉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
2、身份证、户籍证、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相关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供乡(镇)审查。
(三)资格审查。推荐人所在乡(镇)党委根据推荐人所报的材料,对照选拔条件,对推荐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其成果、业绩等,并签署意见,于12月12日前按类别分类上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四)初审。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有关职能单位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及有关领导按类别成立评审委员会。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采取公开评议、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评出初步名单。
如果某一类别少于3名对象参与评审时,必须得到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赞同,方可入选初步名单。
(六)考察公示。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对评审委员会评出的初步名单进行逐一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七)审批。将公示后符合要求的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八)表彰。由县委、县政府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组织领导及要求
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广泛关注。县委、县政府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确定专人负责。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好推荐工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和成果业绩予以实事求是地鉴定。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实用人才正确对待选拔和评审,以更饱满的精神,投身于农村发展工作中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各新闻媒体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评选的政策、范围、条件等,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附:永嘉县第二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