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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黑恶分子受严惩

发布时间:2010-05-16 22:44:03 编辑:戴益洪 字体:
核心提示:16日,县法院在瓯北镇罗浮中学举行公开开庭,依法对朱炳欢等1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数千名群众冒雨参加旁听。

  16日,县法院在瓯北镇罗浮中学举行公开开庭,依法对朱炳欢等1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数千名群众冒雨参加旁听。

  根据判决书认定,被告人朱炳欢为达到扩大势力、非法敛财的目的,从2007年开始,以和二土方站和地建分公司为依托,吸纳大批社会人员,形成相对稳定的违法犯罪组织,组织内分工明确,纪律严明。

  2007-2008年,朱炳欢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了大量的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他又将所获得的经济利益转而用于提供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费用。由于该涉黑组织动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致使正当利益受损的群众敢怒不敢言,在瓯北一带造成较大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经查明,朱炳欢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外,还因涉及7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05000元。另外12名成员也因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或与其他罪行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另有一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记者 金丽珍 通讯员 汤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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