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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县政府发今年第3号《公告》,4月7日起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30 18:24:37 编辑:戴益洪 字体:

  3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4月7日开始,我县将全面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行为,以推进“四小车”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伊始,我县全面展开包括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内的“四小车”整治,重点对电动三轮车进行打击,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随着整治工作的推进,外地一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乘虚而入,尤其是一些健全人也“浑水摸鱼”参与其中,加剧了我县运输市场的混乱,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与日俱增,有的甚至非法改装外观,车型越改越大,严重阻塞交通,成为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驾驶行为,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县政府发今年第3号《公告》,严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营运活动,违者依法从严予以行政处罚;严禁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违者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扣留并罚款;严禁外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参与营运和非残疾人利用残疾车营运,违者依法从严予以行政处罚;凡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参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一律按机动车论处。

  据了解,当前,我县共有在册登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352辆,其中已更新74辆。记者 何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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