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形特别需要引起注意:
1、附近有火而看不到火,又不能与任何人取得联系;
2、有飞火从头上飞过,有可能引起新的起火点;
3、直接扑打火头;
4、对火场周围情况一无所知;
5、晚间扑火;
6、在陡坡和峭壁附近扑火;
7、在山凹处扑火;
8、在风向多变的地方扑火;
9、你的上方和头顶上有悬挂物和石块松动的地方;
10、当你迷失方向的时候。
为避免在上述情况下,扑火发生安全事故,扑火人员必须注意到以下两点:
1、每支扑火队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2、所有扑火人员既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有四种情况不能打火:一是不迎风对着火头打;二是不从山上往山下打上山火;三是不在悬崖和乱石中打火;四是风大火猛以及林火蔓延速度超过每小时4公里时不能打火。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山火场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