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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节前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3-02-06 22:25:54 编辑:郑万云 字体:

  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安全,2月5日,县质监局联合县安监局、工商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瓯北城市新区的9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销售的烟花爆竹未加贴警示标志、产品合格证丢失和销售台账不完善,特别是一些小型儿童爆竹标识不清,外观粗糙,无安全警示用语等。为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将该批产品予以查扣,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前,要注意询问和查看经营商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证件,无许可证的为非法经销点,切不可在此购买;购买时要查看产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标志和燃放说明等,要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产品标志完整、清晰,有正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中文燃放说明的烟花爆竹,对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要慎买;购买时尽量索要发票等证明物品,保护自身消费安全。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时要远离人群、易燃易爆物品,注意观察周边住房及天空遮盖物;严禁未成年人燃放;点燃引线时,手和引线应垂直,不得使用明火,建议使用香烟或香点。(记者 邵建新 通讯员 汪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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