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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着力”夯实食品安全网

我市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10-19 21:02:23 编辑:周艺 字体:

  10月19日,记者从县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三步走”和“三个着力”,加强网格化管理,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意见》指出,“三步走”第一步,到2014年底,基本形成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农村行政村(城镇社区)为中网格、一定数量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小网格的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第二步,到2015年底,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考评机制等各项长效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第三步,到2016年底,全市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联动、基层防控的良好局面。

  “三个着力”:一是着力配强人员。配强基层食安办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常住人口在2万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常住人口在2万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乡镇(街道),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在农村行政村(城镇社区)的中网格下,视实际情况划分小网格,每个中、小网格设1名以上(含1名)协管员。二是着力强化保障。从2014年起,对考核合格、履职到位的协管人员,按人均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经考核评估达到3年“三步走”工作目标的县(市、区),确定优秀、良好等次,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三是着力健全基层站所。按照“划片设置,双重管理”的要求,设置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市场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原则上按乡镇(街道)设置;其他乡镇(街道)可按区域设置,按区域设置的须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加大对基层市场监管机构的投入力度,落实执法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车辆、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日常监管工作经费。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等。记者 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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