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记者从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获悉,根据市防台会议精神,自7月29日18时起楠溪江所有景区关闭,恢复开放时间视风情雨情再定。
受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和第10号台风“海棠”影响,市防汛指挥部已经启动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根据市县防汛会议精神,结合楠溪江景区实际情况,请各景区(点)相关单位做好台风防范工作:
1.请各单位务必在7月29日18时前关停所有景区(点),停止旅游项目设施营业。
2.做好游客撤离和疏导工作,以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重点地段安全排查,对游步道、栈道、桥梁及竹筏、船舶等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加固和防范措施。
4.落实值班制度,各景区(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进岗到位,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