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乡镇、街道 |
单位 |
存在隐患 |
备注 |
1 |
东城街道 |
县前东路16号侧门 (出租房) |
1.3人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未整治提升或整治提升不到位; 2.消防器材未配备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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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江街道 |
中心路28号 (合用场所) |
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确需开门,未采用防火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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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城街道 |
黄屿村13-1号 (出租房) |
1.3人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未整治提升或整治提升不到位; 2.其他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混凝土楼板进行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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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瓯北街道 |
龙桥南街20号 (合用场所) |
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确需开门,未采用防火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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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码道北路27号 (合用场所) |
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确需开门,未采用防火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