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竞发,百舸争流。
2023年,永嘉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289件
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00余件,
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位居全市第二,
综合绩效考核列全市同类检察院第一,
首次跻身年度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
4项案(事)件被最高检推广,
荣获浙江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最佳实践等省、市级以上荣誉36项。
能动履职,夯实平安建设法治根基
落实平安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各项要求,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切实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履职。深化网络空间治理,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上下游犯罪。依法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精准稳妥办理瞿某集资诈骗4.2亿元案件。
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围绕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园周边公共安全等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深化“嘉木未检”品牌建设,2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5次,受众4500余人次。
深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协同推进追赃挽损,共受理工程建设、基层治理、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12件14人,提前介入率100%,起诉获判13件20人,挽回经济损失5001万元。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专项行动,对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等犯罪起诉20件49人。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5件27人,助推围标串标乱象治理。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科技创新并重,有力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落实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协同公安、法院通过“联合督查+定期例会”,保持“挂案”动态清零。
会同26家单位在我县五大支柱行业协(商)会建立“企检服务中心”,为30余家企业解决知识产权、涉税等法治难题,发布《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检察白皮书》,开展入企宣传、庭审观摩、检企共建等各类活动82次,帮助企业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针对空壳公司黑灰产业、车辆保险诈骗等问题监督成案34项124件,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办理的集装箱专用ETC诈骗类案监督,通过数据碰撞发现61辆不符合优惠政策的货车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精准开展类案监督、堵住监管漏洞,助力挽回经济损失135.4万元。
司法为民,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的黄某某等人在咖啡中添加违禁药品用以瘦身减肥案,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710万元,推动开展医美服务联合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全域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件39人。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大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力度,针对快递专车运营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治理难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份,联合相关部门形成长效机制7项,有效推动诉源治理。
依托社会治理中心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做优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下访接访、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包案办理等工作,实质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案件23件。持续落实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轻罪案件恢复性司法等机制,促成163件刑事案件当事人化解矛盾、达成和解协议。以高质量听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各类案件公开听证、上门听证、在线听证等225件,推进“法结”“心结”一起解,检察听证项目获评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最佳实践,工作方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以检察履职做好务工人员的护“薪”人,通过打击犯罪、民事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316人追讨“辛苦钱”。坚持以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司法救助案件106件,并加强与妇联、民政及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
深耕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75件,提出量刑建议1220人,持续释放司法善意。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出台《关于常见执法办案问题的解答》,共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综合运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方式,深挖彻查漏犯漏罪,监督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2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45人,不诉18人。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70件,办理的胡某某民间借贷生效裁判监督案,通过文书笔迹鉴定,确认借条系伪造签名后,推动该案再审改判。法检联手化解一起僵持20余年的金融借款纠纷案。开展公积金、拆迁安置、信用惩戒等领域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帮助债权人追回执行财产150万元,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合6家单位共建协作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深化做实行政检察。自觉扛起监督公正司法和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责任,办理行政非诉执行、审判活动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领域案件34件,针对不同类型问题提出监督意见7件,办理的谢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主动参与行政败诉案件治理,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实质性化解涉征地拆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行政争议。推进行刑双向衔接,率全市之先出台《关于加强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指引》,对不起诉后仍需予以行政处罚的,依法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67件,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纵深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履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依托“检察人员+镇街人员+网格人员+观察人员”四员融合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持续加强楠溪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切实在办案中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增殖放流鱼苗37万尾,补植复绿20亩,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23万余元,旗帜鲜明传递“恶意破坏环境当受重罚”的理念。联合青田县检察院出台协作机制,推动清运垃圾2700余立方,助力瓯江长效治理。加强英烈权益及英雄烈士保护,办理的督促保护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从严治检,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持续擦亮“双建双强”党建品牌,打造新时代法律监督实践中心,推进党建红引领检察蓝。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深化代表委员联络,迎接全国人大代表团来永考察楠溪江司法保护工作,开通代表委员绿色通道,推进检察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基层组织代表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检察官在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中整改问题、优化履职。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7个,依法接受法院、公安等单位履职制约,完善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持续深化“强基固本提升”活动,开设“永检擂台·四比四争”、励新大学堂等平台,推进与浙江工商大学的“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强化检察官教检察官、导师结对传帮带等措施,着力培养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和其他检察专门人才。加强青年后备干部培养,制定“后浪奔涌”计划,为干警搭建岗位练兵、创优争先平台。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推动形成“检察成就人才,人才成就检察”的生动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