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6月7日上午10时至12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下列标的进行网络增价式拍卖:
一、拍卖标的:永嘉县东城街道城东社区万锦印象商住中心1号地块12幢201室、301室-311室房产整体五年租赁权,出租面积共计:1500.79㎡,出租用途: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行业经营,装修免租期:3个月,首年租金起拍价:50.4265万元,竞拍保证金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报名方式:
1.有意竞买者,登陆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在对应的标的页面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工作日),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价款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永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上塘支行,银行账户:19240101040046126)付清首期租金(即首年租金成交价减去3个月装修免租金额)和首年租金成交价20%的履约保证金。
2.淘宝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向淘宝资产处置平台支付。
3.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并在收到《标的移交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4.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付清上述相关费用(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淘宝软件服务费)并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向拍卖人申请退回保证金,拍卖人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回。
5.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3.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看样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6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一期2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看样电话:0577-88878901(吴先生)
永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