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浙环函(2019)337号)文件要求,应瓯北街道申请,2023年11月21日,由县治水办、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永嘉县五星电镀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进行实地验收。验收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相关台账等形式对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和研究讨论,认定永嘉县五星电镀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已基本符合“污水零直排区”验收条件,拟通过验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收社会公众与组织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温州市生态局永嘉分局(水环境科)0577-679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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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