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大厅对永嘉县瓯北街道王家坞路江月云庄商业综合体十年租赁权进行现场增价式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房屋坐落地址 |
出租面积 |
租期 |
竞买保证金 |
首年租金 |
装修 |
永嘉县瓯北街道王家坞路江月云庄 |
约34475.90 |
10 |
150 |
768.9726 |
6 |
1.标的出租面积:约34475.90㎡(其中一层面积2275.42㎡,二层面积7738.73㎡,三层面积7801.92㎡,四层面积7857.65㎡,五层面积5944.32㎡,六层面积2857.86㎡,地下车位448个),最终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
2.装修免租期6个月,包含在租期内(出租方分别在租期第1年及租期第10年给予承租方3个月免租,免租金额按首年租金成交价计算。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不享受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已经给予的免租金额,承租方需重新向出租方支付)。免租装修期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及招商场所,无偿使用面积(在130平方米以内)及地点由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标的出租用途:商业,承租方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行业经营。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租金:
1.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150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1203202009025004084;开户行:工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2.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永嘉上塘支行,银行账户:1203074609000041485)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30%(取整数)的履约保证金。
3.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同上)支付首期租金(即首年租金减去3个月装修免租金额),之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前五年不变,五年期满后,出租方对第六年租金进行市场询价或评估,之后每隔两年询价或评估一次。如原租金与市场询价或评估价相差超过±10%的,则按询价或评估结果调整租金。
五、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自然人凭身份证)等材料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逾期无效。
2.公告期满后(即报名截止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价高者得;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竞买人的,按不低于首年租金起拍价直接成交。
3.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一期2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看样电话:0577-88878901(吴先生)
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