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KDL【2024】第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永委发〔2015〕7号)的相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永嘉县瓯北街道浦二村(104国道北侧)项目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年纳税额大于50万元(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3、自有或租赁的物流操作库房面积:大于等于5000平方米;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税务局出具的近1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须体现年纳税额大于50万元,复印件加盖公章)
5、自有或租赁的物流操作库房资料:须同时提供①物流场地的产权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干线运输专线档口的平面示意图(须与租赁协议相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门面招牌、店面招牌等档口或库房实地照片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经审核后,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09:3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地点: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8楼财务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发出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2楼(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868399282
招标代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先生
电话:13600672377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2楼
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