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日0时起,浙江省八大流域将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2月27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渔民代表召开禁渔期普法座谈会,助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会上,农业农村部门详细解读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规定。规定明确明确我县境内的瓯江、楠溪江、菇溪、乌牛溪等流域自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为确保渔船安全生产,会上渔民们签订《永嘉县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渔船合作社签订《永嘉县农业农村局渔船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责任书》,构建"渔民自律+合作社督导+部门监管"的责任体系。随后,执法人员走访楠溪江流域沿线村居、渔船码头,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村民介绍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
据介绍,禁渔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溯源管理,重点打击非法捕捞及渔获物销售行为,通过强化巡查执法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