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嘉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6545件,办结14463件,同比分别上升18.13%和2.10%,审执质量、效率、效果主要指标均保持良好稳健运行态势,47个集体和个人得到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彰,7项工作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永嘉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28件,判处罪犯1304人,同比分别下降8.57%和3.62%。
依法治理社会突出问题,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件20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5件142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追回赃款2374.36万元。
加强对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审结相关劳动争议案件84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361.10万元。
为加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永嘉法院将党委领导优势不断转化为执行破难胜势,全年办结执行案件5074件,实际执结到位金额5.45亿元;统筹推进终本案件出清工作,出清案件862件、标的1.52亿元;完善精细化“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有效推动平均执行期限同比缩短3.3天,财产处置平均用时同比缩短16.3天,在全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运行与信息化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做实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永嘉法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审结涉企案件3019件,发布涉企商事审判白皮书,为中小企业开展司法助企活动163次,化解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11个。
深化“执破融合”,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审结破产案件57件,处置各类资产1.47亿元、土地70.55亩、厂房2.57万平方米。
为全力促进依法行政,永嘉法院通过强化府院良性互动,深入推进诉前调解与行政复议并行,行政复议阶段的实质化解率达88.41%。联合县司法局深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周例会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协调化解行政纠纷288件,调撤率69.73%,同比上升7.53%。我县行政机关败诉率6.74%,同比下降2.73个百分点。
为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永嘉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协作,联合资规部门设立楠溪江野生动物救助站,助力国家保护动物回归自然;联合公安、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水域生物保护巡查,合力保护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妥善办结永嘉县弃置场侵占西溪河道案,该案作为全省首例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入选水利部2024年度河湖库“清四乱”十大典型案例。
延伸审执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永嘉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重大纠纷预警预测机制,努力维护和修复社会关系,切实防止小案变大案、民案转刑案。
完善家事纠纷“民转刑”风险排查机制,排查家事矛盾764个,预警防控风险85起,发送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持续开展“邻里纠纷犯罪预防与打击”工作,全县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同比下降超30%。
精准运用司法大数据及时预警金融、劳动争议等领域群体性涉诉风险24个,联动党政部门提前介入化解。
聚焦燃气监管领域,联合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助力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涉房地产群体性纠纷,通过“示范裁判”化解涉345户业主的矛盾纠纷,积极稳妥处理10个楼盘涉数千户业主的风险隐患。
深化完善“镇庭协作、双向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机制,聚力打造基层治理共同体。该项机制作为县域治理“永嘉经验”,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镇庭联动解纷”机制建设推进会上作专题介绍,获市委领导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实现矛盾纠纷“镇街先调、法庭跟进”,全年诉前调解收案16112件,其中成功化解7338件。制订出台《共享法庭联系法官工作指引》,指导调解1755次,化解矛盾纠纷1233件,并发挥镇街、村社干部“人地两熟”优势,促成164件案件执行完毕或执行和解,到位金额1614.52万元。依托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小额金融纠纷多元化解“1+X”模式,高效化解金融纠纷2284件。
综合运用新媒体矩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完善“永法说法”品牌建设,在瓯窑小镇揭牌全市首个法治研学点,开展法治进校园、进村社、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42次,受众万余人次。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
为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永嘉法院不断深化“非必要用时”管理机制,精准防控潜在长期未结案,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9.98天,居全市首位。
通过精细化审判管理,有效促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所有质效指标全部优于省高院确定的合理区间,是全市基层仅有的两家全优法院之一。探索“案管+督察”新模式,针对性开展诉前纠纷化解、案款发放等专项检查,督促工作闭环,在全省法院督察干部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探索构建规范化、智能化“拒执打击”模式。坚持拒执犯罪打击工作“公诉与自诉并重”,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线索44件,受理拒执公诉与自诉案件共计42件,对43人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拒执打击手段执结执行案件36件,执行到位金额2097.77万元。迭代升级拒执犯罪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有效提高资金流水调取效率,精准捕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拒执线索。应用上线以来,利用该系统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5件55人,在线协查超5000人次,平均协查用时从30余天缩减至3个工作日内。拒执打击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获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基层法院,在浙江法院“打击拒执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作专题经验介绍。
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案件1071件,调撤率达82.26%。联动“芳邻妈妈”等志愿服务组织,为山区65名留守儿童、17个孤困家庭提供关爱帮扶。建档关爱未成年人信息448份,发送家庭教育指导文书1070份,35名员额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品牌效应递增,高质量完成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示范项目。
厚植发展根基,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永嘉法院一以贯之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持续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岩头人民法庭支部获评全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碧莲人民法庭获评全市“青年文明号”。
依托“红蕴天平”“永法青言社”平台,永嘉法院常态化开展“悦读”“智汇”“思辩”“善讲”等系列活动,分类培训20期796人次。一年来,全院干警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案例、调研文章45篇,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评比中获奖13人次,因工作成绩突出获省级以上通报表扬3人次。
认真有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引导广大干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入推进“1生态+4体系”清廉法院建设,获评“全省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5件,满意率100%。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活动,参与集中执行,不断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共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31次,举行公众开放日8场,332名代表委员、学生和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