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市监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每年4月至7月是梭子蟹母蟹产卵、幼蟹生长的季节。为了保护东海梭子蟹资源,每年4月1日至9月中旬开渔期间,浙江沿海禁捕禁售抱卵梭子蟹以及幼梭子蟹。近日,县市监局开展执法检查,打击违规售卖行为。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城关农贸市场、上塘综合农贸市场,向经营户宣传梭子蟹禁渔期间注意事项,同时对相关摊位进行了检查。“有籽的都没进的,现在也不让卖了,我们卖的是那种有红膏的江蟹。”经营户金春娟说道。
执法人员介绍,从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在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本次检查中,未发现有收购、销售抱卵梭子蟹、幼蟹情况。
实施禁捕禁售措施是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督促渔民严格遵守禁渔规定,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共同守护海洋生态资源,对违规捕捞、销售者,将依法予以处罚。